驳复仇议

唐代 柳宗元

  臣伏见天后时,有同州下邽人徐元庆者,父爽为县吏赵师韫所杀,卒能手刃父仇,束身归罪。当时谏臣陈子昂建议诛之而旌其闾;且请“编之于令,永为国典”。臣窃独过之。
  臣闻礼之大本,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子者杀无赦。刑之大本,亦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理者杀无赦。其本则合,其用则异,旌与诛莫得而并焉。诛其可旌,兹谓滥;黩刑甚矣。旌其可诛,兹谓僭;坏礼甚矣。果以是示于天下,传于后代,趋义者不知所向,违害者不知所立,以是为典可乎?盖圣人之制,穷理以定赏罚,本情以正褒贬,统于一而已矣。
  向使刺谳其诚伪,考正其曲直,原始而求其端,则刑礼之用,判然离矣。何者?若元庆之父,不陷于公罪,师韫之诛,独以其私怨,奋其吏气,虐于非辜,州牧不知罪,刑官不知问,上下蒙冒,吁号不闻;而元庆能以戴天为大耻,枕戈为得礼,处心积虑,以冲仇人之胸,介然自克,即死无憾,是守礼而行义也。执事者宜有惭色,将谢之不暇,而又何诛焉?
  其或元庆之父,不免于罪,师韫之诛,不愆于法,是非死于吏也,是死于法也。法其可仇乎?仇天子之法,而戕奉法之吏,是悖骜而凌上也。执而诛之,所以正邦典,而又何旌焉?
  且其议曰:“人必有子,子必有亲,亲亲相仇,其乱谁救?”是惑于礼也甚矣。礼之所谓仇者,盖其冤抑沉痛而号无告也;非谓抵罪触法,陷于大戮。而曰“彼杀之,我乃杀之”。不议曲直,暴寡胁弱而已。其非经背圣,不亦甚哉!
  《周礼》:“调人,掌司万人之仇。凡杀人而义者,令勿仇;仇之则死。有反杀者,邦国交仇之。”又安得亲亲相仇也?《春秋公羊传》曰:“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父受诛,子复仇,此推刃之道,复仇不除害。”今若取此以断两下相杀,则合于礼矣。且夫不忘仇,孝也;不爱死,义也。元庆能不越于礼,服孝死义,是必达理而闻道者也。夫达理闻道之人,岂其以王法为敌仇者哉?议者反以为戮,黩刑坏礼,其不可以为典,明矣。
  请下臣议附于令。有断斯狱者,不宜以前议从事。谨议。

柳宗元

  柳宗元(773年-819年),字子厚,唐代河东(今山西运城)人,杰出诗人、哲学家、儒学家乃至成就卓著的政治家,唐宋八大家之一。著名作品有《永州八记》等六百多篇文章,经后人辑为三十卷,名为《柳河东集》。因为他是河东人,人称柳河东,又因终于柳州刺史任上,又称柳柳州。柳宗元与韩愈同为中唐古文运动的领导人物,并称“韩柳”。在中国文化史上,其诗、文成就均极为杰出,可谓一时难分轩轾。

过温汤

李治

温渚停仙跸,丰郊驻晓旌。路曲回轮影,岩虚传漏声。 暖溜惊湍驶,寒空碧雾轻。林黄疏叶下,野白曙霜明。 眺听良无已,烟霞断续生。

杜甫

好雨知时节,当春乃发生。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野径云俱黑,江船火独明。晓看红湿处,花重锦官城。
白帝

杜甫

白帝城中云出门, 白帝城下雨翻盆。高江急峡雷霆斗, 古木苍藤日月昏。戎马不如归马逸, 千家今有百家存。哀哀寡妇诛求尽, 恸哭秋原何处村?

李贺

奚骑黄铜连锁甲,罗旗香干金画叶。中军留醉河阳城,娇嘶紫燕踏花行。春营骑将如红玉,走马捎鞭上空绿。女垣素月角咿咿,牙帐未开分锦衣。

寒山

众星罗列夜明深,岩点孤灯月未沉。圆满光华不磨镜,挂在青天是我心。

李商隐

不妨何范尽诗家,未解当年重物华。远把龙山千里雪,将来拟并洛阳花。 沈约怜何逊,延年毁谢庄。清新俱有得,名誉底相伤。 雾夕咏芙蕖,何郎得意初。此时谁最赏,沈范两尚书。

元稹

谷雨春光晓,山川黛色青。
叶间鸣戴胜,泽水长浮萍。
暖屋生蚕蚁,喧风引麦葶。
鸣鸠徒拂羽,信矣不堪听。

岑参

爱尔青青色,移根此地来。不曾台上种,留向碛中栽。脆叶欺门柳,狂花笑院梅。不须愁岁晚,霜露岂能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