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州赵公救灾记

宋代 曾巩

  熙宁八年夏,吴越大旱。九月,资政殿大学士知越州赵公,前民之未饥,为书问属县灾所被者几乡,民能自食者有几,当廪于官者几人,沟防构筑可僦民使治之者几所,库钱仓粟可发者几何,富人可募出粟者几家,僧道士食之羡粟书于籍者其几具存,使各书以对,而谨其备。


  州县史录民之孤老疾弱不能自食者二万一千九百余人以告。故事,岁廪穷人,当给粟三千石而止。公敛富人所输,及僧道士食之羡者,得粟四万八千余石,佐其费。使自十月朔,人受粟日一升,幼小半之。忧其众相蹂也,使受粟者男女异日,而人受二日之食。忧其流亡也,于城市郊野为给粟之所凡五十有七,使各以便受之而告以去其家者勿给。计官为不足用也,取吏之不在职而寓于境者,给其食而任以事。不能自食者,有是具也。能自食者,为之告富人无得闭粜。又为之官粟,得五万二千余石,平其价予民。为粜粟之所凡十有八,使籴者自便如受粟。又僦民完成四千一百丈,为工三万八千,计其佣与钱,又与粟再倍之。民取息钱者,告富人纵予之而待熟,官为责其偿。弃男女者,使人得收养之。


  明年春,大疫。为病坊,处疾病之无归者。募僧二人,属以视医药饮食,令无失所恃。凡死者,使在处随收瘗之。


  法,廪穷人尽三月当止,是岁尽五月而止。事有非便文者,公一以自任,不以累其属。有上请者,或便宜多辄行。公于此时,蚤夜惫心力不少懈,事细巨必躬亲。给病者药食多出私钱。民不幸罹旱疫,得免于转死;虽死得无失敛埋,皆公力也。


  是时旱疫被吴越,民饥馑疾疠,死者殆半,灾未有巨于此也。天子东向忧劳,州县推布上恩,人人尽其力。公所拊循,民尤以为得其依归。所以经营绥辑先后终始之际,委曲纤悉,无不备者。其施虽在越,其仁足以示天下;其事虽行于一时,其法足以传后。盖灾沴之行,治世不能使之无,而能为之备。民病而后图之,与夫先事而为计者,则有间矣;不习而有为,与夫素得之者,则有间矣。予故采于越,得公所推行,乐为之识其详,岂独以慰越人之思,半使吏之有志于民者不幸而遇岁之灾,推公之所已试,其科条可不待顷而具,则公之泽岂小且近乎!


  公元丰二年以大学士加太子保致仕,家于衢。其直道正行在于朝廷,岂弟之实在于身者,此不著。著其荒政可师者,以为《越州赵公救灾记》云。

曾巩

曾巩(1019年9月30日—1083年4月30日),字子固,汉族,建昌军南丰(今江西省南丰县)人,后居临川,北宋文学家、史学家、政治家。

曾巩出身儒学世家,祖父曾致尧、父亲曾易占皆为北宋名臣。曾巩天资聪慧,记忆力超群,幼时读诗书,脱口能吟诵,年十二即能为文。嘉祐二年(1057),进士及第,任太平州司法参军,以明习律令,量刑适当而闻名。熙宁二年(1069),任《宋英宗实录》检讨,不久被外放越州通判。熙宁五年(1072)后,历任齐州、襄州、洪州、福州、明州、亳州、沧州等知州。元丰四年(1081),以史学才能被委任史官修撰,管勾编修院,判太常寺兼礼仪事。元丰六年(1083),卒于江宁府(今江苏南京),追谥为“文定”。

曾巩为政廉洁奉公,勤于政事,关心民生疾苦,与曾肇、曾布、曾纡、曾纮、曾协、曾敦并称“南丰七曾”。曾巩文学成就突出,其文“古雅、平正、冲和”,位列唐宋八大家,世称“南丰先生”。

方回

政是清和四月天,马头无数好山川。千花果熟黄莺树,百谷秧深白鹭田。汉传风霜驱使节,越溪冰玉劈吟笺。四州士友相吟送,应羡风标似谪仙。

曾孝宽

御府颁醇酿,君恩锡馂馀。赐筵遵故事,紬史重新书。燕饮难偕此,风流不伟欤。素餐非所职,愧附相君车。

毛滂

红摧绿挫,莺愁蝶怨,满院落花风紧。醉乡好梦恰瞢腾,又冷落、一成吹醒。 柔红不耐,暗香犹好,觑著翻成不忍。春心减尽眼长闲,更肯被、游丝牵引。

方回

半河楼景半河天,未有行人趁早船。閒听卖花声自好,可须多费买药钱。

王千秋

开花借水,信天姿高胜,都无俗格。玉陇娟娟黄点小,道书:玉女鼻端有黄点。依约西湖清魄。绿带垂腰,碧簪_髻,索句撩元白。西清微笑,为渠模写香色。 常记月底风前,水沈肌骨,瘦不禁怜惜。生怕因循纷委地,仙去难寻踪迹。缥槛深栽,彤帏密护,不步...

方回

雪后江南路,新晴野日浓。车舆通旅客,篱落聚村僮。澌解波□□,泥干土未松。吾家有春酒,归斸故园菘。

张炎

异乡倦旅,问扁舟东下,归期何日。琴剑空随身万里,天地谁非行客。李杜飘零,羊昙悲感,回首俱陈迹。羁怀难写,豆虫吟破孤寂。 柳外门掩疏阴,佳人何处,溪上苹花白。留得一方无用月,隐隐山阳闻笛。旧雨不来,风流云散,惟有长相忆。雁书休寄,寸心...

叶梦得

千古风流咏白萍。二年歌笑拥朱轮。翩翩却忆上林春。 剑履便应陪北阙,衤夸襦那更假西人。玉堂金殿要词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