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州赵公救灾记

宋代 曾巩

  熙宁八年夏,吴越大旱。九月,资政殿大学士知越州赵公,前民之未饥,为书问属县灾所被者几乡,民能自食者有几,当廪于官者几人,沟防构筑可僦民使治之者几所,库钱仓粟可发者几何,富人可募出粟者几家,僧道士食之羡粟书于籍者其几具存,使各书以对,而谨其备。


  州县史录民之孤老疾弱不能自食者二万一千九百余人以告。故事,岁廪穷人,当给粟三千石而止。公敛富人所输,及僧道士食之羡者,得粟四万八千余石,佐其费。使自十月朔,人受粟日一升,幼小半之。忧其众相蹂也,使受粟者男女异日,而人受二日之食。忧其流亡也,于城市郊野为给粟之所凡五十有七,使各以便受之而告以去其家者勿给。计官为不足用也,取吏之不在职而寓于境者,给其食而任以事。不能自食者,有是具也。能自食者,为之告富人无得闭粜。又为之官粟,得五万二千余石,平其价予民。为粜粟之所凡十有八,使籴者自便如受粟。又僦民完成四千一百丈,为工三万八千,计其佣与钱,又与粟再倍之。民取息钱者,告富人纵予之而待熟,官为责其偿。弃男女者,使人得收养之。


  明年春,大疫。为病坊,处疾病之无归者。募僧二人,属以视医药饮食,令无失所恃。凡死者,使在处随收瘗之。


  法,廪穷人尽三月当止,是岁尽五月而止。事有非便文者,公一以自任,不以累其属。有上请者,或便宜多辄行。公于此时,蚤夜惫心力不少懈,事细巨必躬亲。给病者药食多出私钱。民不幸罹旱疫,得免于转死;虽死得无失敛埋,皆公力也。


  是时旱疫被吴越,民饥馑疾疠,死者殆半,灾未有巨于此也。天子东向忧劳,州县推布上恩,人人尽其力。公所拊循,民尤以为得其依归。所以经营绥辑先后终始之际,委曲纤悉,无不备者。其施虽在越,其仁足以示天下;其事虽行于一时,其法足以传后。盖灾沴之行,治世不能使之无,而能为之备。民病而后图之,与夫先事而为计者,则有间矣;不习而有为,与夫素得之者,则有间矣。予故采于越,得公所推行,乐为之识其详,岂独以慰越人之思,半使吏之有志于民者不幸而遇岁之灾,推公之所已试,其科条可不待顷而具,则公之泽岂小且近乎!


  公元丰二年以大学士加太子保致仕,家于衢。其直道正行在于朝廷,岂弟之实在于身者,此不著。著其荒政可师者,以为《越州赵公救灾记》云。

曾巩

曾巩(1019年9月30日—1083年4月30日),字子固,汉族,建昌军南丰(今江西省南丰县)人,后居临川,北宋文学家、史学家、政治家。

曾巩出身儒学世家,祖父曾致尧、父亲曾易占皆为北宋名臣。曾巩天资聪慧,记忆力超群,幼时读诗书,脱口能吟诵,年十二即能为文。嘉祐二年(1057),进士及第,任太平州司法参军,以明习律令,量刑适当而闻名。熙宁二年(1069),任《宋英宗实录》检讨,不久被外放越州通判。熙宁五年(1072)后,历任齐州、襄州、洪州、福州、明州、亳州、沧州等知州。元丰四年(1081),以史学才能被委任史官修撰,管勾编修院,判太常寺兼礼仪事。元丰六年(1083),卒于江宁府(今江苏南京),追谥为“文定”。

曾巩为政廉洁奉公,勤于政事,关心民生疾苦,与曾肇、曾布、曾纡、曾纮、曾协、曾敦并称“南丰七曾”。曾巩文学成就突出,其文“古雅、平正、冲和”,位列唐宋八大家,世称“南丰先生”。

鲍照

始出西南楼,纤纤如玉钩。末映东北墀,娟娟似蛾眉。蛾眉蔽珠栊,玉钩隔琐窗。三五二八时,千里与君同。夜移衡汉落,徘徊帷户中。归华先委露,别叶早辞风。客游厌苦辛,仕子倦飘尘。休澣自公日,宴慰及私辰。蜀琴抽白雪,郢曲发阳春。肴干酒未阕,金壶启...

方信孺

九井神光射斗牛,天开宝级镇南州。客船江上东西路,常识嶙峋云外浮。

葛长庚

黄鹤楼前,吹笛之时,先生朗吟。想剑光飞过,朝游南岳,墨篮放下,夜醉东邻。铛煮山川,粟藏世界,有明月清风知此音。呵呵笑,笑酿成白酒,散尽黄金。 知音。自有相寻。休踏破葫芦折断琴。唱白苹红蓼,庐山日暮,西风黄叶,渭水秋深。三入岳阳,再游...

张榘

烟缕暗蒙茸。杨柳轻风。雨声多在夜窗中。春水渐生春事去,流尽残红。 新笋绿丛丛。莺语匆匆。一樽同酹定林公。十里长松青未了,山北山东。

程俱

簿领青州掾,风姿曲秀才。长烦拍浮手,持赠合欢杯。屡舞回风急,传筹白羽催。深惭偃师氏,端为破愁来。

刘克庄

半世惯歧路,不怕唱阳关。朝来印绶解去,今夕枕初安。莫是散场优孟,又似下棚傀儡,脱了戏衫还。老去事多忘,公莫笑师丹。 笔端化,胸中锦,两消残。江湖水草空旷,何必养天闲。久苦诸君共事,更尽一杯别酒,风露夜深寒。回首行乐地,明日隔云山。

汪莘

残雪林塘春意浅。倚碧玉、阑干日晚。天涯五色明如翦。上有新蟾占断。 从别后、水遥山远。倩说与、天台刘阮。方壶只有梅花伴。不似桃花庭院。

张元干

黄莺啼破纱窗晓。兰缸一点窥人小。春浅锦屏寒。麝煤金博山。 梦回无处觅。细雨梨花湿。正是踏青时。眼前偏少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