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汉乐府

乐府原是汉代掌管音乐的官署,由于专事搜集、整理民歌俗曲,因此后人就用“乐府”代称入乐的民歌俗曲和歌辞。在六朝,更明确地把“乐府”和“古诗”相对并举,以区别入乐的歌辞和讽诵吟咏的徒诗这两类诗歌体裁。宋、元以后,“乐府”又被借作词、曲的一种雅称。“乐府”有两个含义,一是古代音乐官暑的名称,一是一种诗体的名称。 两汉乐府诗是指由朝廷乐府系统或相当于乐府职能的音乐管理机关搜集、保 存而流传下来的汉代诗歌。乐府在西汉哀帝之前是朝廷常设的音乐管理部门,行 政长官是乐府令,隶属于少府,是少府所管辖的十六令丞之一。西汉朝廷负责管 理音乐的还有太乐令,隶属于奉常。乐府和太乐在行政上分属于两个系统,起初 在职能上有大体明确的分工。太乐主管的郊庙之乐,是前代流传下来的雅公布古 乐。乐府执掌天子及朝廷平时所用的乐章,它不是传统古乐,而是以楚声为主的 流行曲调。最初用楚声演唱的乐府诗是《安世房中歌》17章,另外,汉高祖刘 邦的《大风歌》在祭祀沛宫原庙时用楚声演唱,也由乐府机关负责管理。西汉从 惠帝到文、景之世,见于记载的乐府歌诗主要是以上两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