驳复仇议

唐代 柳宗元

  臣伏见天后时,有同州下邽人徐元庆者,父爽为县吏赵师韫所杀,卒能手刃父仇,束身归罪。当时谏臣陈子昂建议诛之而旌其闾;且请“编之于令,永为国典”。臣窃独过之。
  臣闻礼之大本,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子者杀无赦。刑之大本,亦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理者杀无赦。其本则合,其用则异,旌与诛莫得而并焉。诛其可旌,兹谓滥;黩刑甚矣。旌其可诛,兹谓僭;坏礼甚矣。果以是示于天下,传于后代,趋义者不知所向,违害者不知所立,以是为典可乎?盖圣人之制,穷理以定赏罚,本情以正褒贬,统于一而已矣。
  向使刺谳其诚伪,考正其曲直,原始而求其端,则刑礼之用,判然离矣。何者?若元庆之父,不陷于公罪,师韫之诛,独以其私怨,奋其吏气,虐于非辜,州牧不知罪,刑官不知问,上下蒙冒,吁号不闻;而元庆能以戴天为大耻,枕戈为得礼,处心积虑,以冲仇人之胸,介然自克,即死无憾,是守礼而行义也。执事者宜有惭色,将谢之不暇,而又何诛焉?
  其或元庆之父,不免于罪,师韫之诛,不愆于法,是非死于吏也,是死于法也。法其可仇乎?仇天子之法,而戕奉法之吏,是悖骜而凌上也。执而诛之,所以正邦典,而又何旌焉?
  且其议曰:“人必有子,子必有亲,亲亲相仇,其乱谁救?”是惑于礼也甚矣。礼之所谓仇者,盖其冤抑沉痛而号无告也;非谓抵罪触法,陷于大戮。而曰“彼杀之,我乃杀之”。不议曲直,暴寡胁弱而已。其非经背圣,不亦甚哉!
  《周礼》:“调人,掌司万人之仇。凡杀人而义者,令勿仇;仇之则死。有反杀者,邦国交仇之。”又安得亲亲相仇也?《春秋公羊传》曰:“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父受诛,子复仇,此推刃之道,复仇不除害。”今若取此以断两下相杀,则合于礼矣。且夫不忘仇,孝也;不爱死,义也。元庆能不越于礼,服孝死义,是必达理而闻道者也。夫达理闻道之人,岂其以王法为敌仇者哉?议者反以为戮,黩刑坏礼,其不可以为典,明矣。
  请下臣议附于令。有断斯狱者,不宜以前议从事。谨议。

柳宗元

  柳宗元(773年-819年),字子厚,唐代河东(今山西运城)人,杰出诗人、哲学家、儒学家乃至成就卓著的政治家,唐宋八大家之一。著名作品有《永州八记》等六百多篇文章,经后人辑为三十卷,名为《柳河东集》。因为他是河东人,人称柳河东,又因终于柳州刺史任上,又称柳柳州。柳宗元与韩愈同为中唐古文运动的领导人物,并称“韩柳”。在中国文化史上,其诗、文成就均极为杰出,可谓一时难分轩轾。

佚名

道赫梧宫,悲盈蒿里。爰赐徽烈,载敷嘉祀。 享洽四时,规陈二簋。灵应昭格,神其戾止。
春归

杜甫

苔径临江竹,茅檐覆地花。别来频甲子,倏忽又春华。倚杖看孤石,倾壶就浅沙。远鸥浮水静,轻燕受风斜。世路虽多梗,吾生亦有涯。此身醒复醉,乘兴即为家。

李隆基

太乙三门诀,元君六甲符。下传金版术,上刻玉清书。 有美探真士,囊中得秘书。自知三醮后,翊我灭残胡。
端午

李隆基

端午临中夏,时清日复长。盐梅已佐鼎,曲糵且传觞。事古人留迹,年深缕积长。当轩知槿茂,向水觉芦香。亿兆同归寿,群公共保昌。忠贞如不替,贻厥后昆芳。
傀儡吟

李隆基

刻木牵丝作老翁,鸡皮鹤发与真同。 须臾弄罢寂无事,还似人生一梦中。

武则天

奠璧郊坛昭大礼,锵金拊石表虔诚。 始奏承云娱帝赏,复歌调露畅韶英。

佚名

郊坛展敬,严配因心。孤竹箫管,空桑瑟琴。 肃穆大礼,铿锵八音。恭惟上帝,希降灵歆。

李白

君即颍水荀,何惭许郡宾。相逢太史奏,应是聚宝人。玉隐且在石,兰枯还见春。俄成万里别,立德贵清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