驳复仇议

唐代 柳宗元

  臣伏见天后时,有同州下邽人徐元庆者,父爽为县吏赵师韫所杀,卒能手刃父仇,束身归罪。当时谏臣陈子昂建议诛之而旌其闾;且请“编之于令,永为国典”。臣窃独过之。
  臣闻礼之大本,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子者杀无赦。刑之大本,亦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理者杀无赦。其本则合,其用则异,旌与诛莫得而并焉。诛其可旌,兹谓滥;黩刑甚矣。旌其可诛,兹谓僭;坏礼甚矣。果以是示于天下,传于后代,趋义者不知所向,违害者不知所立,以是为典可乎?盖圣人之制,穷理以定赏罚,本情以正褒贬,统于一而已矣。
  向使刺谳其诚伪,考正其曲直,原始而求其端,则刑礼之用,判然离矣。何者?若元庆之父,不陷于公罪,师韫之诛,独以其私怨,奋其吏气,虐于非辜,州牧不知罪,刑官不知问,上下蒙冒,吁号不闻;而元庆能以戴天为大耻,枕戈为得礼,处心积虑,以冲仇人之胸,介然自克,即死无憾,是守礼而行义也。执事者宜有惭色,将谢之不暇,而又何诛焉?
  其或元庆之父,不免于罪,师韫之诛,不愆于法,是非死于吏也,是死于法也。法其可仇乎?仇天子之法,而戕奉法之吏,是悖骜而凌上也。执而诛之,所以正邦典,而又何旌焉?
  且其议曰:“人必有子,子必有亲,亲亲相仇,其乱谁救?”是惑于礼也甚矣。礼之所谓仇者,盖其冤抑沉痛而号无告也;非谓抵罪触法,陷于大戮。而曰“彼杀之,我乃杀之”。不议曲直,暴寡胁弱而已。其非经背圣,不亦甚哉!
  《周礼》:“调人,掌司万人之仇。凡杀人而义者,令勿仇;仇之则死。有反杀者,邦国交仇之。”又安得亲亲相仇也?《春秋公羊传》曰:“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父受诛,子复仇,此推刃之道,复仇不除害。”今若取此以断两下相杀,则合于礼矣。且夫不忘仇,孝也;不爱死,义也。元庆能不越于礼,服孝死义,是必达理而闻道者也。夫达理闻道之人,岂其以王法为敌仇者哉?议者反以为戮,黩刑坏礼,其不可以为典,明矣。
  请下臣议附于令。有断斯狱者,不宜以前议从事。谨议。

柳宗元

  柳宗元(773年-819年),字子厚,唐代河东(今山西运城)人,杰出诗人、哲学家、儒学家乃至成就卓著的政治家,唐宋八大家之一。著名作品有《永州八记》等六百多篇文章,经后人辑为三十卷,名为《柳河东集》。因为他是河东人,人称柳河东,又因终于柳州刺史任上,又称柳柳州。柳宗元与韩愈同为中唐古文运动的领导人物,并称“韩柳”。在中国文化史上,其诗、文成就均极为杰出,可谓一时难分轩轾。

韦应物

两地俱秋夕,相望共星河。高梧一叶下,空斋归思多。方用忧人瘼,况自抱微痾。无将别来近,颜鬓已蹉跎。

王昌龄

蝉鸣空桑林,八月萧关道。出塞入塞寒,处处黄芦草。从来幽并客,皆共尘沙老。莫学游侠儿,矜夸紫骝好。

贾岛

曾宰西畿县,三年马不肥。债多平剑与,官满载书归。边雪藏行径,林风透卧衣。灵州听晓角,客馆未开扉。

佚名

九成爰奏,三献式陈。钦承景福,恭托明禋。

冯延巳

晓窗梦到昭华,阿琼家。欹枕残妆一朵,卧枝花。情极处,却无语,玉钗斜。翠阁银屏回首,已天涯。

李白

日色已尽花含烟,月明欲素愁不眠。赵瑟初停凤凰柱,蜀琴欲奏鸳鸯弦。此曲有意无人传,愿随春风寄燕然,忆君迢迢隔青天。昔日横波目,今成流泪泉。不信妾肠断,归来看取明镜前。
简卢陟

韦应物

可怜白雪曲,未遇知音人。恓惶戎旅下,蹉跎淮海滨。涧树含朝雨,山鸟哢馀春。我有一瓢酒,可以慰风尘。

刘长卿

清川永路何极,落日孤舟解携。
鸟向平芜远近,人随流水东西。
白云千里万里,明月前溪后溪。
惆怅长沙谪去,江潭芳草萋萋。